2015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备考练习题1
来源:中大网校 2018-6-27
1. 对于普通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2. 下列关于无权代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B.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C.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都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D.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体现了民法的()基本原则。
A.诚实信用原则
B.合法原则
C.公平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A.延长
B.中断
C.终止
D.中止
5. 代理的种类不包括()。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规定代理
D.指定代理
6.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出生时
B.年满16周岁
C.年满18周岁
D.法定结婚年龄
7. 下列民事纠纷中,适用1年特别时效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损失
B.延期交付货物
C.继承人在分割父母遗产时发生纠纷
D.遗失财物被别人捡得,要求返还
8.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A.团体
B.组织
C.个人
D.公民
9. 关于有限合伙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B.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劳务支出,普通合伙人则可以用劳务支出
C.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D.普通合伙企业不能获得法人资格,但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获得法人资格
10. 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中,对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被学者称为“帝王条款”的原则是()。
A.平等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平原则
D.合法原则
11.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其诉讼期间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2. 船员孙某因为海滩事故下落不明已满5年,此时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A.孙某的配偶
B.孙某的父母
C.孙某的债权人
D.孙某的子女
13. 根据《物权法》,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优先受偿的是()。
A.抵押权人
B.质权人
C.动产所有权人
D.留置权人
单项选择题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对于普通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参见教材P197
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无权代理。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只是行为人承担。参见教材193页
3
[答案]:D
[解析]: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体现了民法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参见教材P188
4
[答案]:D
[解析]: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参见教材P197
5
[答案]:C
[解析]:代理的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参见教材P192
6
[答案]:A
[解析]: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参见教材P189
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特别诉讼时效。以下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参见教材P197
8
[答案]:B
[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参见教材P190
9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人组织。无论是有限合伙还是普通合伙,都不具备法人资格。参见教材P191
1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被学者称为“帝王条款”。参见教材P188
11
[答案]:A
[解析]: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其诉讼期间为1年。参见教材P197
1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参见教材P190
1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参见教材P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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