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

来源:互联网 2022-2-22

学习过程中,做题是必不可少,做题才能检验所学知识点是否有掌握,下面乐考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些考试练习题,小伙伴们要积极练习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单选题】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属于董事会的职权。选项ACD不符合题意。

2、纳税人用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2%。 (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用于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比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2%。

3、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多选题】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选项A、C属于董事会职权。

4、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2年。乙银行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诉讼,是有效的,即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5、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丁的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丁可以分别向甲、乙、丙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丁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丁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D: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选项BC:普通合伙人丙应当对其退伙前的企业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有意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甲放弃优先购买权,当丙购得该住房成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满,也有权要求甲立即搬出该住房

C.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D.如果乙的妻子的哥哥戊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选项C正确: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错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项D错误。

7、某省政府为抗洪抢险紧急采购一批物资,该采购行为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8、政府采购中,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的最短期限是()。【单选题】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9、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10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10年10月31日。9月30日,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

A.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选项AC:后履行抗辨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选项B: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D: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

10、有限合伙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有()。【多选题】

A.督促怠于行使权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权利

B.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向侵害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合伙人主张权利

D.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情形。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选项D符合题意);(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项B符合题意);(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选项C符合题意);(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选项A符合题意);(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今日文章更新完毕小编要告诉大家考试不要过度紧张,放松心态,小小考试大家肯定能轻松考过,跟自己长时间努力相比紧张心理不攻自破,在此祝愿大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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