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选习题:抵押和质押

来源:互联网 2020-8-13

精选习题

【例题1·判断题】甲企业以现有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后,用设立抵押的原材料生产了一批电器,并在市场上销售了一部分。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不能向消费者追讨在市场上购买的电器(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浮动抵押。乙银行的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选习题:抵押和质押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并已交付。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C.不能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D.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A

【解析】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例题3·简答题】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30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

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答案】本案中,由于乙银行和丙银行的抵押权都经过了登记,而丁的抵押权没有登记,所以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先于丁的受偿。同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因此,乙银行先受偿,接着是丙银行,最后是丁。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于乐考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