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不定项专项训练习题(4)
来源:乐考网 2019-4-24
【大题1·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
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据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支票付款人的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银行
【答案】D
【解析】支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下列记载事项中,甲公司可以授权乙公司补记的是()。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确定金额
D.付款人名称
【答案】BC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3.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有权向P银行行使追索权
C.P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D.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CD
【解析】(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内(2014年2月28日前)提示付款,属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3)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选项B错误)。
4.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A.2014年2月18日起3个月
B.2014年2月18日起6个月
C.2015年3月3日起3个月
D.2015年3月3日起6个月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大题2·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
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万元货物,约定使用支票支付货款,甲公司收货后于3月11日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P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3月15日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将支票金额填写为12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3月16日丙公司委托其开户行Q银行收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基本当事人的是()。
A.P银行
B.甲公司
C.乙公司
D.Q银行
【答案】ABC
【解析】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甲公司)、付款人(P银行)与收款人(乙公司)。
2.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签发支票时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的是()。
A.支票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答案】AB
【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关于该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自出票日起10日
B.自出票日起6个月
C.自出票日起2个月
D.自出票日起1个月
【答案】A
【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4.如果P银行以甲公司的存款金额仅为1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有权()。
A.向Q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B.向P银行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C.向甲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D.向乙公司追索,要求其承担12万元的票据责任
【答案】CD
【解析】(1)选项A:Q银行只是委托收款中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并非票据当事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2)选项B: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3)选项CD: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虽然乙公司超出授权范围记载票据金额,但一经记载,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按照该记载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甲公司的损失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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