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如何区分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
来源:互联网 2019-7-23
【摘要】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如何区分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针对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
解答:
服务业,一般认为指生产和销售服务商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而营改增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指的是: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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