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不同之处

来源:互联网 2019-7-23

【摘要】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不同之处?”,针对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不同之处

问题: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不同之处?

解答:

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的关系,就相当于法院与法庭。甲乙发生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规定要组建一个“仲裁庭”审理甲乙之间的纠纷,比如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有多个仲裁员,而具体审理一个纠纷,有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与合议庭都是一个调解机构,法院组成合议庭,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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