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消费税为什么直接销售时记入成本,而用于继续加工则记入借方可以抵扣

来源:互联网 2019-7-17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4日-18日,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针对辅导教材答疑,网校发布“答疑:消费税为什么直接销售时记入成本,而用于继续加工则记入借方可以抵扣?”

答疑:消费税为什么直接销售时记入成本,而用于继续加工则记入借方可以抵扣

问题:消费税为什么直接销售时记入成本,而用于继续加工则记入借方可以抵扣?

解答: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当将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出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了。

如果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该完工的消费品时仍要确认消费税,委托加工时交的消费税可以抵减将来完工产品确认的消费税,故在委托加工时的消费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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