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答疑:劳务收入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来源:互联网 2019-7-17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帮助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网校发布“初级会计职称答疑:劳务收入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问题:劳务收入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解答: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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