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

来源:互联网 2019-7-17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帮助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网校发布“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

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

问题: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

解答: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违反国家或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希望考生掌握生育保险相关知识点。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于乐考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