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2019-7-11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帮助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网校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


问题: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

解答:

享受带薪年休假:

①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年限总和。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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