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在营改增之后,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是否应调整为应交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 2019-7-11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始,为了更好帮助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网校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2017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答疑“答疑:在营改增之后,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是否应调整为应交增值税?”


答疑:在营改增之后,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是否应调整为应交增值税


问题:

教材第79页【例1-97】的第(3)小题中,在“营改增”之后,“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是否应调整为“应交增值税”?

解答:应将教材第79页【例1-97】(3)中的“营业税”全部改为“增值税”,其中第12行改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000”。同时,在教材第79页第1行“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之前增加“本例不考虑增值税税价分离因素。”


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答疑:在营改增之后,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是否应调整为应交增值税?”,希望考生掌握预付账款的相关知识点。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于乐考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