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一定要用成本法吗

来源:互联网 2019-7-10

【摘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3日-16日举行,为了更好帮助考生,对教材内容的一些不理解进行解答,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一定要用成本法吗?”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答疑: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一定要用成本法吗


问题: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一定要用成本法吗?

解答: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是因为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

首先,对母公司来说,既然通过股权投资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信息时,一定是合并的财务报表而非个别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已体现了对子公司投资计价的权益基础,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为了简化核算,个别报表中不再采用权益法计价。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

其次,由于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母公司要对子公司的投资增加报表利润,就必须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可见,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资方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质量,使投资方的业绩更加真实,缩小财务报表操纵的空间,并避免上述“不良行为”。

3.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按照权益法进行转换的原因

(1)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现金或利润状况,决定子公司股利分配,从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来报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经营发生亏损或萧条的年份支付股利。

(2)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一个最大差别在于:无法提供数据的验证功能。我们知道,通过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而成本法不具备这一特征。

(3)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集团的净利润均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利润,计算出的集团相关财务指标不真实,投资回报率也易被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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