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财产租赁所得直接出租和转租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2019-7-8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预习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帮助考生掌握教材内容疑问,对教材内容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网校特发布“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财产租赁所得直接出租和转租的区别?”本文能够帮助你更好的全面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查看
问题:财产租赁所得直接出租和转租有哪些区别?
解答:
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税目的征税范围。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直接出租 转租 适用税目 财产租赁所得 计税收入 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扣除项目 共同之处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但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1)财产转租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但不包括本次转租缴纳的增值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2)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3)法定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3)法定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差异之处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税额免责声明: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