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委托代销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互联网 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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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委托代销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问题:委托代销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直接收款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当天;

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代销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

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9、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0、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

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1、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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